網路上和醫美診所一款熱賣的UB+M「舒敏」化妝水,要價上千元,卻被發現違法加入類固醇,衛生局藥物管理科長陳淑惠表示,若使用過量的類固醇,會造成腸胃出血、免疫系統功能下降。
衛生局今前往高雄代工廠,查獲700公斤原料,預估每公斤可獲利高達6千5百元。警方隨後逮捕代工廠的負責人,依違反藥事法移送。
發生「新聞事件」才來談新聞內容,大概是現階段的我才能做的民眾衛教服務吧!也唯有在「新聞的發酵期」,民眾才有興趣多關心安全一點。
這個品牌是台中的優麗捷生化醫學股份有限公司,公司底下還有優麗捷時尚診所。
拿他們的個案來開腸剖肚厚不厚道?我不知道,我只是就事論事。我希望台灣的品牌業者,不要明知故犯的走到這一步,再來怨恨「具影養力的專業人」為何要落井下石!(我也有自己和家人,被蓋布袋的壓力…)
一直以來化妝品都存在著以下詭異的現象---
1. 品牌業者,很希望產品的消炎抗痘效果能再出色一些,才能好賣一些
2. 消費者,希望能找到一款可以快速消炎、制痘的保養品3. 品牌業者,不斷的要求工廠加碼抗發炎、制痘效果;甚且要求工廠配合添加抗生素、類固醇
4. 代工廠,自己偷加違法成分矇騙品牌,或者配合品牌要求添加違法成分
5. 消費者,只想擁有效果很快速的產品,理性上不能接受添加違法成分,感性上又樂於使用速效產品
這種表面上推崇是醫美、天然植物、更溫和安全無負擔的品牌,骨子裡其實是添加類固醇、抗生素或者其他化妝品不可用成分的「事實」,在化妝品業界,是不可談論的公開秘密。做與不做?就只能看品牌經營者或者看工廠老闆的道德標準了,當利潤生意商機遠大於道德時,就只好犧牲對使用人的誠信與安全。
我必須再次提醒:當東窗事發時(以這次的事件為例),不論當初是品牌要求添加的(或直接拿原料帶到工廠去要求加入)或者是工廠矇騙品牌自己偷加的,法律責任承擔者(倒楣的),一定是工廠。甚至工廠老闆一句「我不清楚,是研發人員做的配方」,那麼研發人員就得出來扛責任,被抓去官、被罰款、人生染上犯罪前科的污點,都要概括承擔!
所以,為了自己的前途、為了品牌的形象、為了對得起消費者、為了對得起良心,真的奉勸:「還沒被查驗到的類固醇抗生素品牌們,快點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吧!」
文章取自我的偶象台灣的寶拉:我是張麗卿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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